南阳为银行执回债权3亿余元
本报讯 5月11日,随着河南省南阳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还款2500万元到账,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成功为市商业银行执行回债权金额3.1亿元。
2005年,某房地产公司在商业银行贷款2亿余元,因长期不能偿还贷款,商业银行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并于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该案多次强制执行中都未能执行到位。2007年,南阳中院针对该案特点,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1200万元并予以强制扣划,同时该院执行局领导多次到该公司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力促执行和解。同时,该院在保证该公司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促使其想办法筹措资金用于还贷。南阳中院的多方面工作,深深地感动了该公司的主要领导,最终使该公司于今年主动和市商业银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首付还贷款5000万元,最近又还款2500万元,至6月底,还款金额总数可达1亿元。此外,该公司对剩余部分的履行提供了有效担保,保证在2008年底之前还清本息,实现了银行和企业双方满意,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