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奥运期间超标排污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环境保护部:奥运期间超标排污一经发现一律严处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今日透露,在奥运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将联合北京等六省区进行环保督察。他强调,如果发现超标排污、违法生产的企业,一律移交移送省级环保部门严肃处理,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张力军表示,环境保护部已派各环保督察中心联合各相关省(区、市)进行巡查,空气质量情况被列入督察重点。
张力军说,从督察的情况看,京、津、冀承担减排任务的企业部分已关停,其余全部制定了减排计划。截至7月30日,北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148天,占69.8%,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个百分点,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张力军表示,环境保护部将密切关注各地的空气质量情况,及时报告;对所有重点企业逐一督察,落实保障要求;以大气为主,对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督察,兼顾水污染,重点督察钢铁、水泥、电力、焦炭、石灰窑、大型化工企业、京津冀加油站等重点行业。
环保部:严惩恶意排污行为 违法排放毒物质可拘留
另据京华时报报道,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物质的,可对主管人员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昨天(8月5日),环保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印发的《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问题的意见》下发通知,要求严惩恶意排污行为。对违法向水体排放、倾倒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通知指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运用行政拘留的处罚手段,切实做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一旦发现排污单位有违法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行为的,应当依职权调查处理,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需要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证据材料。
此外,环境部门还应当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进行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通知指出,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而不移送,致使违法人员逃脱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记者夏命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