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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篇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服务职能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担负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与卷烟经营的双重职能。

一、依法行政:严格履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净化卷烟市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适销卷烟投放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分配卷烟货源,不优亲厚友。坚持明码标价,营造价格诚信环境。

三、便民服务:免费订货、送货,保证卷烟质量。免费办理零售许可证,开展法律咨询、真假烟鉴别等服务。实施客户经理定期拜访制度,指导客户经营。

烟草专卖执法六条禁令

  1. 严禁不出示证件、着装不整执法;
  2. 严禁野蛮执法和侮辱、刁难管理对象;
  3. 严禁不依照法定程序查扣物品;
  4. 严禁无法定依据检查非经营性场所;
  5. 严禁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宴请;
  6. 严禁酒后执法。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服务承诺

一、专卖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时,必须两人以上亮证检查,文明用语,服务客户,依法行政。

二、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在20日内按程序办理。

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立即组织查处,做到件件有回声,案案有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依法按程序办案,实施案件处罚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严格办案程序,做到手续完备。

五、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不酒后执法,不粗暴执法,不超越权限执法。

投诉处理中心电话:63588751
行政执法监督电话:63588751
制售假冒卷烟举报电话:13703776508

南阳市烟草专卖局主要职权

职权名称:

  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2. 卷烟携带证核发;
  3. 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政处罚;
  4.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行政处罚;
  5. 擅自收购烟叶行政处罚。

烟草专卖局行政职权共13项,已在南阳市烟草专卖局网站(www.nytobacco.com)及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长期向社会公开。

投诉电话:63588771
单位地址:南阳市滨河路1966号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职权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条、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9条、第11条、第14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9条。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程序:

二、卷烟携带证核发

职权类别:行政管理。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3条,《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
办理时限:即受理即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程序:

三、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行政处罚

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2条、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55条、第69条。
办理时限:30天(特殊案件需调查的除外)。
办理程序:

四、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行政处罚

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62条。
办理时限:30天(特殊案件需调查的除外)。
办理程序:

五、擅自收购烟叶行政处罚

职权类别: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69条。
办理时限:30天(特殊案件需调查的除外)。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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